近年来,兰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载体发展,兰州市政府于2015年7月28日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加快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兰政办发﹝2015﹞211号),于2016年5月26日《兰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三五”发展规划》(兰政办发﹝2016﹞99号)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于2016年5月24日出台了《兰州市扶持众创空间发展实施方案》(兰办发〔2016〕20号文件中10个实施方案其中之一)扶持众创空间发展;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从2012年的15家增加到2017年的40家,孵化面积119.44万平米,其中省级11家,国家级9家。众创空间从无到有,累计培育众创空间92家,其中国家备案众创空间23家。入孵企业(团队)4450家,带动就业3万人,载体管理人员2638人。单位面积在孵企业数量达到0.027户。2017年组织对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对2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实施一次性财政扶持资金拨款共计860万元,对27家众创实施财政奖补资金共计1317万元。
1、不断完善政策,扶持载体发展。兰州市从2015年起组织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从2016年起组织市级众创空间认定,采取县区推荐,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考察、现场打分,综合审议等程序开展认定和实施奖补,对于申报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考察申报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运营情况是否符合《兰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明确的认定条件;对于申报认定市级众创空间,重点考察申报认定的众创空建设、运营情况是否符合《兰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认定条件;对于申请奖补的市级众创空间重点考核申请资金是否属实并用于众创空间建设、运营、企业服务和开展公益活动,同时考核众创空间运营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入驻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提供服务情况,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为企业开展服务等。
2、突出政府引导,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发挥高校、企业等资源优势,利用闲置厂房和专业市场等设施,因地制宜建设载体。目前,已形成元发展模式,建立起财政补贴、企业融资、社会捐赠等以企业化运作为主的基地运行管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市级载体进行资金奖补,县、区级也制定出台相应的扶持办法,形成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3、注重特色培育,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多元发展
培育了以西部创客为代表的“互联网+创业”众创孵化平台、培育了以城关区生物化工专业孵化器等为代表的科技型创业孵化器、培育了以九州“主食厨房”为代表的大众服务孵化基地、培育了丝绸之路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孵化器、培育了以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为代表的创意文化孵化器。
4、加大资金扶持,助力创业孵化基地快速发展
针对在孵企业,实施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通过信用担保和贴息贷款的扶持方式,解决各类初创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其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的创业扶持贴息贷款,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的贴息贷款;针对创业载体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群体,广泛宣传并实施“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兰州启航—大学生创业扶持行动”以及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行动,累计投入1100万元,资助扶持159个优秀创业项目。
6、强化管理服务,助推载体健康发展
实行属地化、动态化管理,聘请专家组对市级、省级创业就业载体进行年度考核,对企业经营情况、入驻企业孵化情况、孵化服务情况特别是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资格。召开全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培训班,对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专门强调,并对用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查验和督导,加强对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