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我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报函,举报甘肃拓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长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参与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打印机、复印机、电脑配件采购项目(编号:xj2016-160)兰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编号:xj2016-158)时所提交的投标材料中财务报告为虚假材料。
针对投诉事项,我局通过依法调阅相关资料,向被投诉人及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对案件做出了以下的审查结论:
经调查取证认定,甘肃拓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长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打印机、复印机、电脑配件采购项目”及“兰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投标中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为虚假材料,两公司承认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事实,其会计师事务所均提供了书面证明文件。据此,可认定两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事实成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第77条规定,我局对两个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以采购预算金额(38.6万元人民币)千分之八的罚款即三千元人民币;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7年01月24日至2019年01月24日)。
处罚决定书生效期限:2017年01月24日
采购办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