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将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如下,请审定。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一)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2亿元,增长12%,完成年初预算确定的10%预期目标,其中:市级114.63亿元,增长13%;兰州新区13.16亿元,增长10%;县区 106.41亿元,增长1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53亿元,增长2%,其中:市级169.07亿元,下降2%;兰州新区42.77亿元,增长14%;县区222.69亿元,增长3%。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1.42亿元,减少2%,其中:市级47.06亿元,下降30%;新区19.75亿元,增长45%;县区64.61亿元,增长20%。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31.26亿元,增长3%,其中:市级37.54亿元,减少28%;新区28.76亿元,增长104%;县区64.96亿元,增长6%。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11亿元,加上年结转0.25亿元后,总收入2.36亿元,其中:市级2.19亿元,新区0.17亿元;全年支出0.4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39亿元,年终结余1.51亿元,总支出2.36亿元,其中:市级2.19亿元,新区0.17亿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0.44亿元,支出111.48亿元。滚存结余109.76亿元。
5.全市及市级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省财政核定我市债务限额539.46亿元,其中市本级330.24亿元,县区209.22亿元。截至2017年底,全市债务余额为476.49亿元,其中:市本级284.24亿元,县区192.25亿元,均在省财政核定限额内。
(二)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
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结合落实“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财税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和促进“三去一降一补”,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1.抢抓机遇,助推经济转型发展。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和政策性减收等多重压力,财政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投资方式,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和财政增收。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费52亿元。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夯实县区财力基础,通过增值税分享比例向县区适度倾斜等财政扶持政策,增加县区财力32.57亿元,保障了县域经济发展;下达专项补助资金5亿元,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发展;下达省、市两级预算资金6.1亿元,支持兰州国际港务区开发建设。当年投入资金0.54亿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落实双创资金1.7亿元,有力地支持全市创业创新空间、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环境等建设。加快推进资本合作(PPP)模式,目前,市级及区县共审定PPP项目25个,总投资达到369亿元,全市在建项目12个,总投资达到101亿元。加大重大项目投资力度,累计投入资金50.67亿元,支持了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投资11.7亿元用于第二水源地建设;安排基建资金5.67亿元,重点支持武警指挥中心征地、智能交通等建设;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6.37亿元,支持示范项目18个;安排专项资金6.3亿元,支持生态环境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筹集资金7.15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拨付资金1亿元,保障了特色小城镇建设。下达专项资金0.5亿元,支持我市旅游产业提升升级;注入产业基金1亿元,助推我市交通基础施设建设。
2. 多措并举,全力增加财政收入。切实加强与国税、地税等执收部门的协调和税收变化分析,扎实推进综合治税,确保重点项目的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全年税收收入达到175亿元。同时,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严格非税收入减免审核,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市非税收入达到59亿元。不断拓宽财政收入渠道,争取省财政考核奖励财力性补助1000万元。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18.5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市政维护、水源地项目、地下管廊建设、土地储备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兰州市消防设备购置项目获得美国进出口银行担保贷款2500万美元,降低了项目融资成本。持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共争取中央和省上各类专项补助资金45亿元,增长11.57%。
3. 聚焦重点,全力保障改善民生。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有保有压政策措施,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将财力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逐步提高民生支出比重,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民生支出348亿元,占总支出80%以上。教育方面,支出70.24亿元,完善了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大了薄弱学校建设力度,缩小了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发展差距,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安排专项资金5.18亿元,支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积极筹措资金8亿元,有序推进省属“出城入园”院校移交工作。文化体育传媒方面,共完成支出5.1亿元,支持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惠民工程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支出32.10亿元,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统一上调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55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8%,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7.21%。下达补助资金5.85亿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拨付补助资金1.70亿元,助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共下达资金0.66亿元,积极落实计划生育补助政策。财政支农方面,全市支农投入28.23亿元,促进了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榆中县被列为全国首批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县,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0.85亿元,推动了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积极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扩大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安排补贴资金0.14亿元用于玫瑰百合高原夏菜保险项目。在住房保障方面,争取中央和省上补助资金6.94亿元,市级预算安排2.90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补助资金0.61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3.05万户;安排资金0.29亿元,完成政府统建安宁区公租房1000套、廉租房300套的装修;安排补贴资金0.13亿元,补助兰州市低收入家庭8000户;安排资金0.9亿元,购置和建设兰州铁路局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288套2.6万平方米。
4. 精准发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严格落实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政策,市、县区财政按照当年财政增量,市级10%、县级20%、区级15%以上的比例筹资用于扶贫,将清理回收存量资金50%统筹用于扶贫开发,增强了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制定印发了《兰州市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三县及七里河区共统筹整合资金7.24亿元。加大补齐精准扶贫短板力度,安排农村公路建设维护资金1.36亿元、贫困村巩固提升资金0.53亿元、小康村建设资金2.2亿元、皋兰县脱贫摘帽补助资金0.42亿元、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0.99亿元,拨付中央、省市资金0.18亿元,改造我市农村危房1687户,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5. 深化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收回存量资金20亿元,有效增加了扶贫、教育等重点领域投入。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并重,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并完成市县两级1232家预算单位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大力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提升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兰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将一般债务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在省下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和逾期债务,全市共置换存量政府性债务66.85亿元。清理整改市本级违规担保承诺项目40个,涉及资金128.5亿元,对已出具的政府担保承诺函一律收回,重建各方权力义务。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成市本级资金实拨业务和437家预算单位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印发了《兰州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兰州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专门化目录》,促进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化运行。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移交工作。
二、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我市财政收支形势依然较为严峻。收入方面,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困难较大地区尽快摆脱困境,这些大的宏观政策对我市总体利好。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在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改革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已经开始发挥效应,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增长,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城镇化加速推进,文化、科技、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这些都为我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奠定良好基础。但是也要看到,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我市税收结构有待优化调整,依靠石油化工等产业拉动税收,财源不足的态势短期内难有大的改观,房地产去库存压力依然不小,传统优势行业税收增长潜力有限,新兴产业增长体量小,增量不足以弥补传统行业税收缺口。同时,减税降费仍是主基调,“营改增”减税影响还将持续,组织收入压力很大。支出方面,近年来,我市民生支出占到财政总支出的8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都已经进入了基数,必须予以保障。财政扶贫资金逐年增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养老制度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中涉及企业的关停并转,支持就业创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等都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同时,稳增长需要财政给予大力支持,财政还要承担必要的改革成本。在地方收入增长放缓、盘活存量资金空间不断缩小的情况下,我市财政支出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根据以上形势分析,结合中央、省、市工作部署,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及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支出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2018年财政支出政策
2018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节约的资金用于民生事业;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对各部门的培训费、法律顾问费和出国经费,实行统一审批、统一拨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健全完善支出执行管理的通报和考核机制,对预算执行慢的部门预算资金进行相应压减,压减的资金全部用于扶贫脱贫项目。四是坚持民生导向,加大对扶贫、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住房、交通等民生方面的投入力度。
(二)全市预算草案汇总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94亿元,增长8%。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财政补助,调入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收入118.41亿元,总收入371.35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35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95亿元,加上年结转9.89亿元后,总收入102.84亿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5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3亿元,总支出102.84亿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21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55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32亿元;上年结转1.51亿元,总收入2.59亿元。
2018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4亿元,总支出2.59亿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9.6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54.53亿元,上年结余97.8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2.91亿元。
(三)市级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8亿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90.01亿元,增长10%;非税收入33.79亿元,增长3%。预计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6.3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14亿元,2018年市级可供安排财力144.24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27亿元、上年结转5.6亿元,总收入183.11亿元。
市本级安排预算支出183.11亿元,增长8 %,其中:基本支出59.40亿元,增长2.34%;项目支出122.21亿元,增长9.08%;预备费1.5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89亿元。加上年结转7.28亿元后,总收入42.17亿元。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8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3亿元,总支出42.17亿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05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55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1亿元;上年结转1.35亿元,总收入2.05亿元。
2018 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4亿元,总支出2.05亿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0.19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35.51亿元,上年结余96.2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0.93亿元。
需说明的是全市及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已由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在2017年12月组织编制报送财政部,因此上年滚存结余数为预计数,与2017年实际执行数不一致,将在决算草案中进一步说明。
(四)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18年全市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68.93亿元,其中市本级19.88亿元、县区3.45亿元、兰州新区45.6亿元,预计将全部使用置换债券偿还。
2018年市本级预计偿还债务利息与发行费1.88亿元,其中利息1.86亿元,发行费0.02亿元。
三、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分重要的一年。我们将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新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完善“营改增”政策,进一步扩大减税效应。落实中小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制度。争取中央、省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不断培育厚植财源。坚持依法治税,构建综合治税新格局,挖潜堵漏,应收尽收,杜绝虚收空转,切实提高收入质量。根据中央政策取向和支持重点,强化信息共享,及早研究谋划,加强协作配合,重点在财力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以及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全力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强化支出预算管理。坚持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控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改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做实做细项目预算,科学安排基金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撬动社会资源,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激发市场活力。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足额落实到位,补好民生短板,强化社会托底,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PPP管理两个“强制”的要求,结合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新需求,加大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建设、停车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PPP模式推广力度,加快推进PPP 项目落地,增强社会资本投资信心。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做好项目对接,通过提前告知、切块下达、预拨清算、限时办结、定期通报等多种方式,提高支出的均衡性。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增强财政预决算的规范、公开、透明。强化预算收支预期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着手编制财政预算三年中长期规划。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加强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改革,不断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加强资金统筹使用能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规范管理,开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改革。把准政府购买服务正确方向,严格预算管理,修订《兰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增强目录的指导性和约束性。
(四)助推精准扶贫脱贫。紧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发挥财政资金支撑及撬动作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助推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稳步发展。继续加大扶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政策,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衔接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贷款,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推动农村产业发展,逐步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控制,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使用,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债管理机制,严格地方债使用方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按照 “借的来、用得好、还得起”原则,强化对县区财政和项目单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激励约束。妥善处理政府存量债务,继续加大债务置换力度,争取实现存量债务置换全覆盖。积极履行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加强全市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与预警管理,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尝试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预警机制,督促县区加强债务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稳妥开展外国政府与经济组织贷款项目申报,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着力构建“大财政、大监督、大绩效”管理模式,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拓展绩效评价领域,对政府基金、政府债务项目和专项转移支付探索开展绩效评价,继续扩大事前绩效评估规模,规范评估管理工作,推进结果运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建立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预算编制质量、预算执行进度等纳入考核范围,推动市级部门提升预算管理整体水平。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加快推进兰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