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了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4%,增长8.79%,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既定目标。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83亿元,同比增长25.9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6月底,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49.91亿元,完成预算的81.93%,同比下降6.72%。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7.03亿元,完成预算的41.70%,同比下降45.61%。
(二)预算执行特点及成效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上半年,面对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收双重压力,市、县(区)财政不断强化征管措施,扎实推进综合治税,提高税收征管的协同力度,定期召开税收分析座谈会,了解税收征管情况,财政、税务加强配合,实行源头控制,上半年对市列重点投资项目进行了联合调研,及时掌握营改增后税收变化情况,确保了重点项目的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强化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促进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收入任务全面完成。截止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汇总预算的51.24%,达到了“双过半”的目标任务要求。
2、着力加快支出进度。为了使财政资金尽快发挥效益,市、县两级财政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狠抓措施落实,细化目标责任,从健全细化预算、完善管理、消化存量、强化监管等方面机制建设入手,通过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沟通协调、定期报告、监督考核机制,实施日统计报告、周调度分析,处室包干各预算单位、专人联系区县部门以及通过函告、约谈、通报等方式,全力加快财政支出,截止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1.83亿元,同比增长25.91%,占全年支出预算的53.48%,超均衡进度3.48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排名全省第1名。
3、合理降低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减税政策,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确保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在我市得以有效贯彻落实。截止6月底,全市共减免税收38.63亿元。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征收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上取消、停征和免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实施补贴,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4、优先保障民生事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半年,支出教育发展资金37.44亿元,同比增长11.45%,主要用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市校园足球场建设、兰州市第二中学雁滩分校、兰州市第五中学、东郊学校及兰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新区分校新建项目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1.15亿元,同比增长5.43%,主要是提高医保筹资标准和大病保险筹资水平、提高农村和城市低保标准、支持做好优抚安置和军转工作;支出医疗卫生资金23.71亿元,同比增长34.84%,主要用于城镇居民医保、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等,财政资金向民生方面倾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5、有力推进项目建设。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上半年,支出节能环保专项资金1.46亿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创建文明城市示范项目、空气质量达标等;支出城乡社区事务资金25.82亿元,主要支持了轨道交通建设、城市环境“三大整治攻坚战”、城市形象“六个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全市累计支出农林水事务事业专项资金18.10亿元,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和小康村建设重点项目。
(三)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情况
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突出财政重点领域改革,主动作为,推动财政改革纵深发展。
1、进一步夯实县域财政基础。我市在 “营改增”税收分享比例调整时,在保持原有格局基本不变前提下,主动向县区进行倾斜,上半年,县区收入占全市收入比重52.09%,较上年同期提高1.78个百分点,县区所占份额不断提高,其中: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红古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收入进度达到50%以上,县区财政运行平稳,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提高。
2、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将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收支全面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其中:增加举借债务时,在省级财政规定的债务限额内举借,列入年中预算调整方案;偿还债务本金、利息和发行费情况,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本级人大批准,做到全口径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人大的监督范围。
3、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管能力。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强化预算执行主体的责任,确保资金尽快到位、政策尽快落实、项目尽快落地。加强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市财政局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财政主要工作来抓,彻底改变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的现状,市财政局各业务处室月初确定重点检查监督项目,月末对项目检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并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单位反馈,要求单位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截止6月底,共检查预算项目186项,涉及资金36.11亿元,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4、进一步扩大集中支付范围。在市本级直接支付全部实行电子化支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电子化支付应用范围,逐步推广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最终实现集中支付业务和资金实拨业务的全面电子化。上半年,按照工作安排,市本级预算单位中已有167家预算单位实行了授权支付电子化,其他预算单位将按照工作计划逐步推开。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来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但在经济持续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的双重压力下,财政经济形势依然复杂,收支矛盾仍然突出,预算执行面临较大困难。
1、增收基础不够稳定。今年国家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国务院先后出台六项减税政策,上半年减税38.63亿元,我市收入减收5亿元以上,减税效应持续释放。重点行业变化也需引起关注,兰州石化公司原油加工量比去年同期减少23万吨,影响收入3亿元以上(100%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也直接影响税收收入完成。
2、支出压力依然很大。在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市、县两级可用财力十分有限,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力不小,各种刚性需求又继续攀升,如人员保障经费增加,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推动全市精准扶贫脱贫、社保项目的提标以及城市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建设等,造成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
3、预算支出执行较慢。一些市级主管部门项目库建设不到位,项目审批、招投标启动慢,导致项目迟迟不能落地,影响支出进度和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截止6月底,市本级32家一级预算单位尚未达到均衡支出进度,八项支出因缺乏增量空间增长较慢。
4、财政投入运作困难。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转变财政投入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的意见、办法等,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PPP模式、产业基金等,但在具体实践中,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政府购买服务与PPP项目交叉,而且按照财政部的解释,政府购买服务不能用于购买岗位、变相招聘、劳务派遣等项目,造成在实际工作中运行困难。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针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继续深化预算体制改革,不断完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能力,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完善收入征管措施,努力增加收入总量。
严格执行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提高企业发展潜力,适应经济形势变化,全面分析收入进展情况,推进国、地税的深度融合,建立财政、税务联合工作机制,做好税收征管。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安全、及时、有效解缴入库。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改善。
坚持“保基本支出,兜民生底线”的思路,落实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深化精准扶贫脱贫,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扎实办好为民办实事事项,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坚持依法依规举债,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监督。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融资行为,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时,不得承诺回购本金与最低收益。严格按照《采购法》确定的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禁将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全市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保护好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
(四)创新财政投入模式,统筹使用财政资金。
创新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一是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的扶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加快推进PPP模式和基金运作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进一步扩围增项,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领域。
(五)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一是加强内控建设,促进依法理财。遵循全面可操作工作思路,坚持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全面构建内控执行体系,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和财务运行程序。二是确立绩效导向,深化问责问效。树立“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绩效理念,确保每笔资金花在明处,用出实效,下半年,市财政将对农村饮水工程、科技计划、城乡医疗补助资金等6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0亿元。三是转变工作观念,形成监督合力。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并重,并把日常监督作为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的重要手段,实行日常监督常态化。同时,预算执行的全过程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